Rouge
25歲左右看過一次。
那時候只覺得女大學生跟退休法官的對話,好像很跳躍。前文後文對不起來。
怎麼莫名其妙一個人就哭了。突然一個莫名其妙,前一刻劍拔弩張的兩人,下一秒就喝著桃子白蘭地談起心來了。
顯然是沒有深刻的心得,所以沒有留下紀錄。
這幾天重新拿出來複習,我終於看懂了。
年紀到了,歷練有了;有遇到過不需要語言瞬間就能彼此理解的時刻,也有遇到過用再多語言解釋也無法彼此理解的時刻;有遇到過光是存在就讓我流下眼淚的人,也有遇到過光是存在就讓我疲憊不堪的人。
然後我才懂,他們之間是怎麼回事。
女大學生和法官之間發生的事,是生命中難得一現的、高密度、高品質的時光。
他們在很短的時間內突破了對方無意識的心理防衛機制,聽到了對方真正的心之聲。
他們在談的不是正在說著的「事」。
法官說他以前錯判一個水手無罪。
女大學生說她對吸毒的弟弟無能為力。
他們不是只有聽見那件「事」,而感應到了那件「事」的背後有一個更深的的理由促使對方講了那件事。
那個更深的理由不是隨便說得出來的。
失落。羞恥。脆弱。
都是即使想說,也找不到適當的語言說明的事。
人不是隨時隨地都可以達到這樣的狀態。累的時候不行,忙的時候不行。自我感覺太差勁或太良好的時候,都不行。在過度極端的狀態下,人都是麻木的,對自己的想像都是強過對現實的認知的。
人也不是跟誰都可達到這樣的共鳴。
那需要遇到對的人,他願意給出空間,他有能力給出安全感,才能透過述說、討論、解構、重構,而現出原形來的事。
法官在年輕的時候,發現女友偷吃出軌。從此他的心被套上了一個緊箍咒:「我必須要知道真相。」他退休了以後在家裡竊聽鄰居的生活,他知道他們所有在檯面下的偷情、不法交易、母女鉤心鬥角、不太合拍的熱戀。但知道了也不能怎樣。該發生的事情無論如何就是會發生。知道真相,滿足的只有他自己變形成優越感的恐懼感而已。
女大學生對法官如此刻薄的世界觀完全無法消化。
她說:「人不是天生壞,他們只有時脆弱。」
她開車不小心撞到法官的狗,她趕快帶狗去看醫生。她按門鈴想告訴法官的鄰居他的同性戀情外遇被竊聽了,但一看到當事人的女兒,她就退縮了。她忍不住打匿名電話給毒販,叫他去死。
她想做好人,可是她進退兩難。
法官酸她:「妳不過是想要消除自己的罪惡感,在那裡做善事。」
女大學生完全被擊潰了。
事實上,她的人生正逐漸卡進死巷。她的遠距離男友老是懷疑她出軌偷吃,她的弟弟吸毒被抓到上了報紙。為了讓所有人開心、滿意、振作,她忙得團團轉,還被法官酸。她真的哭慘了。
直到她在報紙上看到法官因為竊聽被起訴,她急急忙忙衝過去跟他說:「不是我告的!我沒有告訴任何人。」
法官:「我知道。我自己去告發的。」
「法官做得這麼久,我常感覺,一旦認真去挖出各種版本的真相,就會感覺到......去判決一個人到底有罪還是無罪,這行為,不夠謙遜。」
「是虛榮的意思嗎?」
「對,是種虛榮。」
「如果有一天我必須上法庭,我也可以遇到像你這樣的法官嗎?」
「妳不會上法庭的啦。無罪的人不用被判。」
「這是第六顆石頭了。」
「你不害怕嗎?」
「不會。妳現在可能覺得他們是暴徒。但如果我是他們,我也會朝這扇窗戶丟石頭。我起訴過的人太多了。我之所以可以起訴他們,只是因為我很幸運地不是穿著他的鞋子。要是把我放進他的位置,我一樣偷,我一樣殺。」
「......你有愛著誰嗎?你有愛過任何人嗎?」
「......」
「......」
「我昨天晚上夢到妳。」
「?」
「妳大概四十、五十歲左右。看起來很快樂。」
「......你的夢通常會成真嗎?(流下眼淚)」
「......我已經幾十年沒做過快樂的夢了。」
「我不應該離開家的。我媽媽和我弟簡直像被我遺棄一樣。他狀況越來越糟。」
「不應該?不,這是妳的命。妳不能幫他活他的人生。」
「我該怎麼幫他。」
「你可以,就是『存在』。」
「什麼意思?」
「你『存在』在那裡,就可以了。」
「妳知道我為什麼提到那個水手嗎?」
「我知道。有更重要的事,在那個水手後面,那個你愛過的人。」
「從此我就沒有愛過任何人。妳就是那個我三十幾年來都遇不到的人。」
揭露真相有時候會毀掉別人的幸福。
錯誤的判決有時候也會導致更好的結果。
人類為善大部份時候只是不想要被罪惡感折磨。
即使知道了真相,我們對事態註定的發展也無能為力。
接受世上的人和事,就是以這種坑坑巴巴、前後矛盾、偽善的型式存在著,就是博愛。